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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房產證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93W)

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辦理需要提交的資料:
1、拆遷賠償協議書(需經規劃國土部門或舊城改造辦見證);
2、《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
3、相關證明材料;
4、被拆遷人身份證;
5、安置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查檔證明(收原件);
2、已回遷安置證明原件;
3、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這裡需要提交原件及影印件;
4、補償與被拆遷房地產有差價的,差值部分應提交補差發票影印件及開發商出具的付清差價款證明;
5、若增加安置面積的還需提交投資發票或增加安置面積的相關證明原件。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二條,搬遷時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拆遷安置房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