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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轉讓手續應該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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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轉讓手續應該如何辦理?

近年來,房地產發展可謂風生水起、方興未艾,全國各地房價也在不斷上漲,截止目前為止,部分割槽域雖有漲停趨勢,但很多地方依舊持續漲高。在這種社會環境下,房地產開發轉讓專案也逐漸增多,那麼,房地產開發轉讓到底應該如何辦理呢?有哪些協議和程式呢?本站將會在接下來的文章中一步步揭曉。

房地產開發轉讓手續應該如何辦理?

房地產開發專案的轉讓,就是專案原業主所擁有的與專案有關的各種權利的總體移轉。而該項權利中土地使用權是核心,而且土地使用權的移轉必然帶動其他相關權利的轉移。因此,房地產開發專案轉讓的實質,就是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反而言之,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也必然帶動房地產專案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和房地產專案不可能分別轉讓。

房產轉讓指合法擁有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建築物、附(引)著物所有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買賣、交換、贈與將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法律行為。

1、房地產開發轉讓需滿足的兩個條件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2、房地產開發轉讓的程式

(1)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

房地產轉讓必須簽定書面合同。房地產轉讓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合同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房屋坐落繪製、面積、四至界限;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年限及取得方式;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2)房地產轉讓權屬登記

房地產轉讓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否則房地產轉讓行為無法律效力。新的房地產產權人領取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並憑該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以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由此可見,房地產開發轉讓所需辦理的程式並不複雜,而且所需時間也不長,一般來說,只要在滿足房產轉讓的基礎條件下——房地產交易客體其有合法性,是房地產轉讓行為合法的基本前提。只要雙方備齊相關手續,簽訂房地產開發轉讓合同,以合法手段購買就可以。與此同時,辦好房地產轉讓權屬登記是十分必要的,能夠給雙方一個可靠的依據。關於房產轉讓的辦理就介紹到這裡,各位讀者對於買房或者生活中的任何其他問題都可以來此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