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房提取條件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或者其他證明檔案。
2、租房提取條件
(1)本人及配偶名下沒有住房,且沒有住房貸款記錄;
(2)經國土房管部門認定具備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住房租房補貼資格。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職工及其配偶同時租住兩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5)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未結清的,職工及配偶不能辦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3、還貸提取條件
(1)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且合計不超過已償還的貸款本息。
(2)提取人名下同時有未還清的公積金(組合)貸款,須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未逾期才能辦理該提取業務。
二、天津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
(一)住房消費類提取
1、購買商品房、私產房、經濟適用房、公有現住房產權等自有住房的;
2、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3、償還自有住房貸款本息的;
4、無房無貸職工租房的。
(二) 非住房消費類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封存滿兩年的;
4、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5、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6、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7、戶口遷出本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8、外地戶口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9、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10、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或特困救助範圍的;
11、家庭成員(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職工只需要攜帶提取資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稽核合格後當時將提取資金轉入職工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買房、租房、還貸等不同的情況下,天津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也會不同。如果個人辦理了住房公積金,除了可以用來貸款買房外,還可以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將公積金中的餘額提取出來,除了買房、租房外,個人退休、失業等情況也可以將個人公積金餘額提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