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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 閱讀(2.09W)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為職工設立的一項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許多企業單位都在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在青島工作的朋友,也可以享受到青島的公積金福利。公積金是用於買房子的,但是有的朋友不需要買房子,就有把公積金取出來的打算。但是提取公積金是有條件的,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非常嚴格,不符合條件是無法提取的。接下來,小編將介紹公積金提取條件。

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在青島購買具有自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買自有住房貸款本息的;

3、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4、正式退休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6、失業或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兩年以上,且男性年滿50週歲女性年滿45週歲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出國(境)定居的;

9、調離青島市並在新工作地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也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方式辦理);

10、非青島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戶籍遷出青島行政區離開本市的;

11、在青島市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戶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親工資收入15%以上的;

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並需支付房租或者物業管理費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登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二、青島公積金提取材料

1、《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

2、提取人或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提取證明材料中沒有記載提取申請人姓名的須再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及影印件。

4、取得《外國人永久居住證》的以《外國人永久居住證》作為有效身份證件。

5、委託其他人代辦提取的,須出具提取人的《授權委託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和提取相關證明材料。

三、青島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根據所需提取用途準備對應材料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2、管理中心稽核職工提取資格;

3、提取公積金。

四、青島公積金提取時間

提取時間間隔: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賬時間:3-5個工作日內

合法提取公積金用於還貸和租房是支援的,但是也有一些不符合規定的提取公積金行為,用於其他消費,妨礙了公積金管理的秩序,給公積金市場造成損害。因此,提取公積金必須符合規定,不符合的提取也要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