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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糾紛期間產權登記人賣了房子屬於惡意買賣嗎?

借名買房 閱讀(1.41W)

      借名買房其實主要看借名的人能否經得住利益的考驗,順利將房子過戶,只要順利過戶,就不會有什麼問題,但一旦在過戶時出現問題,因為借名買房時,房子的登記人是出借人,所以要是出借人不打算準守約定,擅自把買的房子賣給別人,藉機撈一筆,借名買房的人就會遭受巨大損失。

借名買房糾紛期間產權登記人賣了房子屬於惡意買賣嗎?

      出借人的這種行為就是惡意買賣,但買房者不用太著急,因為這種行為,法律是不支援,法律不支援在房子歸屬權暫未明確之時,有一方擅自改變其狀態,若有改變,也會被認定為無效,無效則是把房子恢復到改變前的狀態。

      但,現實中,借名買房的糾紛並不少見,例如,出借人怕借名人故意拖延,導致出借人違約,負違約責任,而借名人又怕借名人在自己繳納完房款時,拒不承認,導致自己蒙受巨大損失,所以為了規避風險,可以這樣做:

      1、借名買房是有風險的,不要有任何的僥倖心理,沒有購房資格的人借名購買房子可能會導致最後在法院的判決下錢房兩空,因為法院會對借名買房的合同判定是否有效,一旦無效,出借人就會遭受既丟了錢又失了房的巨大損失。

      2、如果是貸款困難這種法律允許的借名買房的話,借名時,一定要用紙面文字寫得明明白白,出現狀況時方便對協議進行公證,這樣在發生糾紛時,可以明確究竟房產該歸誰。

      3、出錢買房的人一定要儲存好出錢的證明(例如收據、轉賬記錄等),好在出借人不承認借名買房時,主張債權,如證據充足,還可以向出借人要回錢財,減少損失。

      一旦出現糾紛,一定要留心收集證據,涉及價值較大時,最好是請個擅長這方面的律師來介入,以保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