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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違約金怎麼算 | 購房合同如何約定違約責任

房產證 閱讀(1.09W)

人們在買房時應該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中應該約定清楚相關的違約責任,具體來說,購房合同如何約定違約責任呢?如果開發商存在違約的行為,購房者可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那麼購房違約金怎麼算才好?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購房違約金怎麼算 購房合同如何約定違約責任

一、購房合同如何約定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1、解除合同

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後,當具備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因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雙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於消滅的行為。合同的解除,分為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主要型別。

《合同法》第93條規定了合同的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也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滿足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時,應付給對方當事人由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一定數額的貨幣。違約金分為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凡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是法定違約金,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是約定違約金。

3、賠償損失

對於因當事人違約行為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當事人因違約所受到的損失,這就是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形式。

買受人是否有權拒絕收房,應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來看,而不是說只要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買受人就可以拒絕收房。當然,買受人可以約定更為具體的交付條件。

對於精裝修房,對裝飾、裝置標準的約定的違約責任尤其要詳細具體。

如果合同沒有對開發商違約時應承擔的違約金或違約金計算方式作出明確約定,而僅僅約定賠償損失的,則買受人舉證證明其損失金額有一定難度。

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買受人行使合同解除權應在一定期限內行使的,買受人應在規定或約定的期限內行使,否則,買受人喪失合同解除權。

二、購房違約金怎麼算

購房合同中,開發商與買房人就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有約定的,一般從其約定。但如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的,可以請求法院降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可以支援超過造成的損失30%的違約金。舉例說,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為2萬,而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為1萬元,那麼法院最終會支援1.3萬元的違約金。同時,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的數額。

購房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1、逾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這與目前普遍採用商品房買賣合同標準文字中的約定的計算方式不同,又為大家提供了一種可以借鑑的方式。

2、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3、逾期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已付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上述三種計算標準都是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標準情況下法院掌握的標準,如果當事人雙方約定了標準,過高或過低時,法院將掌握這種情況下的上下限標準,即上限不低於實際損失,上限不高於實際損失的130%。

現實生活中,房屋是價值較大的商品。在商品房買賣中,很多開發商都會有逾期交房、逾期辦房產證等行為,這些都屬於違約行為,如果您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您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是不清楚購房違約金怎麼算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