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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是否需要一起辦

房產證 閱讀(2.23W)

新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是否需要一起辦

新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是否需要一起辦

商品房是指開發商開發建設的供銷售的房屋,能辦產權證和國土證,可以自定價格出售的產權房。土地證和房產證必須領取,這是作為你享有國有土地70年使用權的唯一證明,是你權利的來源和歸屬的證明,因此,必須領取。

此外,如果你想要辦理一些出租,轉讓,或是抵押貸款,這都是你所必須提供的證明。 因為房屋無土地證會造成房產“物權”的不完整。

我國土地法和房地產法明確規定房屋應辦理土地證,這既是一項法律規定,也是保護房屋產權人權益的一項有效措施。

《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則沒有交給業主,其房屋的權利是不完整的。

此外,不辦理土地證其房產的土地權利也得不到保護。這在現實中最主要的危險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沒有土地證的二手房無法用按揭付款方式進行買賣,找擔保公司辦理貸款會增加很多費用;

二是動遷時土地得不到補償;

三是可能會影響二手房及時交易;

四是在小區改建中沒有話語權;

五是為了避免開發商將小區的大土地使用權證拿去再次抵押,而侵害到小區業主的權益。

土地證辦理所需的手續:

初始時:房屋所有權證、營業執照、戶口本、身份證及手戳;

變更時:原房主土地使用證、現房主的房屋所有權證、營業執照、戶口本、買賣雙方的買賣協議、身份證及手戳。

房產證以及土地使用證,在法律要求的程式下肯定是要辦理的,所以即使自己在一定的時間裡沒有辦理,但是自己應該踐行有關的規定,這樣自己的利益維護才會有著積極的意義,因為商品房的使用期限有著一定的約束,所以自己要及時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