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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產權確權證書與房產證有區別嗎?

房產證 閱讀(2.66W)

農村宅基地產權確權證書與房產證有區別嗎?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歸農民個人所有,為了更好的保護農民的權益,國家開展了農村宅基地確權的認證。但是對於農村宅基地產權確權證書是否與城市普通商品房的房產證是一樣的?大家存在著疑問。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解答。

一、農村宅基地產權確權證書與房產證有何區別

1、農村宅基地的產權確權證書,實際上確認的是農民所享有的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因為農民只是對宅基地上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對於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宅基地的使用權歸農民,所有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即國家所有。而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與農村宅基地的確權證書是不一樣的

2、擁有的房產證就擁有了對房屋處分的權利,可以進行普通商品房買賣,買賣人口的性質不受限制。但是農村宅基地即使有確權證書,也只能是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買賣,不能買賣給城鎮人口,且買賣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權,買賣後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3、我國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發放的,而“戶”是家庭成員的集合體。在各省制定的宅基地管理法規中,基本都確定了發放、審批宅基地的條件是以“子女結婚確需要分戶”和“外來人口在本集體組織落戶”等為基本條件。在一戶中,最基本的家庭成員往往有夫妻、父母子女甚至還有其他人員。而城市房產證則目前沒有限制,只是一些一、二線城市在限制,一般情況是根據經濟情況購買房屋。

二、房產證有何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農村宅基地產權確權證書相對於房產證是有著區別的,房產證擁有者可以對房屋進行任意處分,它的買賣也不受到身份的限制。而農村宅基地產權確權證書則只是確認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對於宅基地的處分會受到身份的限制,以及在買賣後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通過上面的瞭解,想必大家已經明白了農村宅基地產權確權證書是什麼,如果大家還想了解其他知識,可以致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