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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簽訂購房合同附件

房產證 閱讀(9.06K)

對於一般家庭來說買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所以同樣重要的就是購房合同方面的問題,但是有的人就不注重購房合同的附件,認為只是附加無用的東西,其實不然,住房合同和附件同樣重要,所以小編接下來就為大家介紹如何簽訂購房合同附件。

如何簽訂購房合同附件

如何簽訂購房合同附件:

墊首付附件

墊首付,是開發商貸款給購房者首付款,購房者給其支付利息的行為。開發商通常不會將“墊首付”寫進買賣合同及附件中,而是另制一份借款協議,約定借款用途、利息、還款期限等。記者諮詢律師瞭解到,這種做法存在兩個風險,一是開發商給購房者開出的收據中,不包括借款金額,而給到銀行的資料卻是購房者付清首付的收據,有欺騙性質;二是違約責任很嚴重,市場上還有一種首付“分期付款”的形式,這與墊首付本質上基本一致。

物業費附件

贈送物業管理費是開發商最常用、最普遍的優惠方式,在很多樓盤都有出現。這種贈送方式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老客戶帶新客戶,並且成功購房的,這種情況下,老客戶可減免一年左右物業管理費;二是購房送物業費,一種打折優惠的方式。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樓盤銷售中經常會有這種優惠,如果一次性付款,開發商就會贈送物業費,有時候開發商說了贈,可是物業公司不承認,最後也就不了了之了。這種情況大多是購房者沒注意到合同附件裡關於物業費的這部分有沒有明確。

按照程式,開發商除了在購房合同的附加條款中進行約定外,還應在物業服務合同中進行再約定,但是現在有個別的開發商往往故意忽略,從而導致一旦物業公司不遵從協議,物業優惠條件就成為一紙空文。

土地年限附件

現在很多購房者在購買房屋的時候,往往會忽略掉檢視所要購買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給自己以後的使用帶來了很多的麻煩。因為有些開發商在開發房屋的過程中,把一些原本不是居住用地的商業用地、綜合用地,拿來開發住宅,但是卻在購房合同中不註明,導致出現很多不知情的購房者被騙的情況。

太原市房管局房地產監察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我國居住用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及綜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商業、旅遊、娛樂的用地使用年限是40年。購房者在購房的時候,一定要查驗專案的土地使用證,明確土地的使用權人、用途、使用權型別及年限等、避免在後期產生其他的糾紛。

另外,需要提醒購房者,土地年限的延長不是開發商一方承諾就可以實現的,必須經過規劃部門等的審批,否則,開發商就算給了業主承諾,也不受法律保護。

按揭附件

按揭買房,是目前很多人買房的選擇。但是,由於銀行按揭政策在不斷變化,因此有些開發商就運用合同增補條款約定,由銀行按揭政策造成的購房風險,完全由購房者承擔。一旦購房者無力承擔月供,開發商有權不退房也不退定金的不平等約定。

從事多年房地產法律糾紛的楊律師告訴記者,購房者在合同中應該加上針對銀行貸款政策造成購房風險的約定,購房者可以在合同中註明由於貸款政策變動頻繁,而買家實力有限,買家需要從銀行申請幾成貸款,且利率不得高於基準利率合同方能繼續履行。購房者還應當在確定貸款條件的同時對放款時間作出約定。

交樓附件

購買房屋的時候,房屋的交樓標準一般都會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清楚,以防以後交房時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但還是有個別的開發商在交房標準上做文章。

太原市房管局房地產監察隊工作人員介紹,住建部及工商總局制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中第十一、十三、十四條分別對房屋的交付、裝修裝飾、配套設施的標準及違約責任等制定了相關的條款,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該對這些條款進行詳細的瞭解後再簽訂合同。對涉及具體的交房標準,比如外牆、內牆、地面、防水等內容,還應在補充協議中逐項進行明確,一旦在房屋驗收交付過程中出現問題,就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交房自行規定驗收方,尤其是把承建方作為驗收單位,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實際上約定“通水電”也好,還是“自我驗收”也好,這些附加條款與現行法律是相牴觸的。也就是說,這些條款不論購房者簽了沒有,都應該是無效的。但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實際收房法律糾紛中,有些法官可能會以附加條款為判案依據,把附加條款看成是收樓糾紛出現後的“調解協議”來處理。這樣的話,購房者可能因為簽了這份補充協議而無法維權。

合同附件與合同內容一樣,都十分重要,部分條款的重要性甚至超過格式條款。因此,購房者必須留意附件內容,以防止自己的利益受損。

附件一般是對合同做細緻的規定,所以大家一定不能輕視附件,還有大家簽訂合同附件的時候一定要儘可能多的可能性。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如何簽訂購房合同附件問題的相關答案,如果大家對這類問題還有什麼疑惑歡迎諮詢本站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