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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和不動產證合二為一了麼?

房產證 閱讀(2.06W)
土地使用證和不動產證合二為一了麼?

一、土地使用證和不動產證合二為一了麼?

有部分城市實施房產證與土地證合併頒發一張證,即不動產權證。產權人可以選擇將自己的房產證換成不動產權證,但是不換的話,原來的房產證仍有效,不強制要求換證。

1、房產證是指購房者其通過交易,取得了該房屋的合法權,購房者是可以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 以及處分權利。

2、土地證和房產證之間是有明顯的區別的,房產證可證明房屋的所屬權。只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進行交易的。土地使用證只能證明該土地的審批使用年限,而不能證明該土地上的房屋所屬權。

3、如果是房主所擁有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其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和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二、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嗎?

1、有房產證土地證不是必須要辦不動產證的,兩個都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2、購房者買房後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房產證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

3、房產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資訊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程式碼,相當於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房產證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資訊。

4、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房產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

5、新購房屋等不動產並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髮新的不動產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予以5年過渡期。

三、拆遷房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如何賠償?

1、拆遷補償與土地使用權證無關,所謂補償也是對地面上房產補償的,土地使用是不賠償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既是有房產證就等於承認可以在原來土地上建築使用,物權法有相關規定。相關部門是不能以沒有“土地使用權證”為藉口拒賠的。

2、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屬於合法建築,拆遷應當按照國務院檔案補償。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目前有一部分城市的土地證和房產證合發一張不動產權證,產權人可以自行選擇換與不換,如果不換的話,原來的房產證依然有效,沒有強制要求換證。買了房子之後,需要辦理房屋的土地證和房產證,這樣才算擁有了房子的產權,為了讓各類證書辦理更加規範,國家現在實行了新的政策,要求兩證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