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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不一樣?

房產證 閱讀(1.2W)

買房子的人都知道,買了房子之後你手上一般是有兩個證件的,一個是房產證,一個是土地使用證。很多人對此就有所不理解,一套房子就有兩個證件,這兩個證件看上去還不一樣。那麼,為什麼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不一樣呢?365律師小編就在下文中為您講解它們的區別。

為什麼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不一樣?

一、房產證和土地證的含義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資料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是你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

二、房產證和土地證的區別

土地證只是證明你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兩個:一是城鎮土地國家所有,二是鄉鎮土地村民集體所有。因此,任何單位不能單獨買賣土地所有權,可以通過出讓、劃撥、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也不能單獨轉讓,當土地上的房屋轉移、抵押時,其附屬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抵押。

房產證,是房屋的產權證明。這是與土地證的最大區別,一個是房屋的證明,一個是土地的證明。主要目的是確認房屋的權利人和房屋面積,用途,地理位置等資訊資料。是房屋的身份證。二者分別規定了房屋的所屬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我們擁有房屋的所有權,我們可以說房屋是我們的,但是,我們不能說這塊地是我們的,因為土地都是國家的。有了房屋的所有權,那麼我們就可以對房屋進行買賣,建設和拆除等而不受其他人干預,同時他人也無權干涉。

有了房屋的權,那麼我們就可以對房屋進行買賣,建設和拆除等而不受其他人干預,同時他人也無權干涉。但是,土地的使用權是和土地的權不等價的。只有使用的權利,但是沒有權。打比方來說,土地使用權的話,如果我們土地想予以買賣,我們就需要書面給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該項會在土地使用證上明確的,包括價格等。

由此可見,為什麼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不一樣,主要是由於兩者的含義不同並且區別比較大。一套房子不僅需要有房產證,還必須具備土地使用證才能進行買賣等。如果只擁有其中一個證件,那麼這種買賣贈與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必須雙證俱全。如果您還有困惑,建議諮詢365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