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交易>房產證>

房產證與土地使用權證

房產證 閱讀(2.05W)
房產證與土地使用權證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哪個更重要



  房產證和土地證密不可分。

從法律角度來講,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被人侵佔的時候,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可以去土地轄區土地管理局查詢。一般在開發商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會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是說開發商有專案規劃了,政府許可了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然後方可使用該土地,所以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購置房地產時只是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人們通常對土地使用權問題是漠視的,並想當然地認為土地是房屋的附屬,取得了房產的 所有權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其實,房產所有權和房產土地使用權之間並無法律上當然的附屬關係。如果忽視土地使用權,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

一般來說,不存在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哪個更為重要的說法,土地使用證是特定主體得以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積的證據,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而只有房產證,高特定主體也是不能對該土地主張權利的。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分離的現象,在我國社會上是較為常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