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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私房出租要交稅嗎?

房產稅 閱讀(1.81W)

境外個人或企業在滬購買商品房,若對外出租的話應當依法納稅。所謂“境外個人”指的是外籍人員(港澳臺胞暫歸入此範圍)。

涉外私房出租要交稅嗎?

所謂“境外企業”指的是外商在國內投資的企業(港澳臺胞投資企業暫歸入此範圍)。

境外個人和境外企業私房納稅有所區別。

境外個人在滬購得產權房時外出租,若用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按綜合稅15%減半繳納;2000元以上按綜合稅21%減半繳納。這同國內個人私房出租所繳的稅是一致的。

境外公司在滬購得產權房對外出租,若境內有常設機構的,應當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營業稅為租金收入的5%、企業所得稅為30%。如果該機構不能提供準確的成本和費用憑證的話,原則按租金收入30%繳納。

對於境外個人和公司在滬購得產權房自住的也應繳一項房產稅,按居住者入住使用第二個月起扣除總房價20%所剩的餘款一次性繳付。

如果涉外房子是通過中介對外出租的話,即房子主人要付一筆中介費給公司,這筆鈔票不管付與不付,稅收仍按租金原收入繳納,不能扣除這筆費用後再繳稅。如果涉外房子連同室內傢俱一同對外出租,稅收仍按租金總收入計算,不能扣除這筆所謂“傢俱使用費”後再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