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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產稅誰承擔

房產稅 閱讀(6.55K)
出租房產稅誰承擔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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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產稅如何徵收2019

對擁有兩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築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視為奢侈型住宅消費,每年按市場評估價徵收1%到3%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徵收4%到5%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徵收10%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取消原《房產稅暫行條例》有關個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產稅的規定;所有商業房產,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產稅;家庭僅有的一套住宅,免徵房產稅。目前商業房產的房產稅確實是按照租金的12%來徵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