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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高空墜物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 由房東承擔嗎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92W)

由有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補償責任。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脫落、墜落致害責任】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出租房高空墜物誰來承擔賠償責任,由房東承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