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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勞動仲裁申請書

仲裁文書 閱讀(2.66W)
湖北省勞動仲裁申請書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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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

勞動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幾個內容:
1、標題;所有的勞動仲裁申請書都可以直接的以《勞動仲裁申請書》作為標題。
2、申請人資訊;必須資訊包括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地址。其他資訊:申請人性別、年齡、民族、聯絡電話等。
3、被申請人資訊。
4、仲裁請求。
5、事實和理由;這一部分裡應當寫的內容包括:雙方勞動關係的基本事實;對於仲裁請求裡面的每個請求都應當詳細的說明為什麼你會這麼要求數額,一定要寫清楚。
6、提交單位;根據你發生勞動糾紛的地點和你單位的所在地,你確定自己是向哪個勞動仲裁委提起仲裁的就寫那個。如果不知道的,可以打12333諮詢,或到當地勞動部門諮詢。
7、申請人簽名、日期。
8、申請書末尾按照仲裁規定可能還需要寫上工作地點、入職時間、離職時間以及單位是否逃匿等事項。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