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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 | 法院判決書

民事訴訟 閱讀(1.3W)
離婚訴訟 法院判決書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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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法院不下判決書怎麼辦


通常情況下第三次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至於法院沒有判決離婚的原因,在民事判決書中會有所說明。

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並無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一,離婚案件屬於民事訴訟的範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

第二,您提出的“判決書要等多久才下來”的問題,屬於審判時限的規定。審判時限就是案件從立案到判決的這段時間的長度。一般來說,判決和下達判決書幾乎是沒有區別的。

第三,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主要由一審、二審兩個程式構成。一審因起訴而發生,主要由區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二審因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而發生,主要由地級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般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三,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一審程式可以分為普通程式、簡易程式兩種。比較複雜的案件適用普通程式,比較簡單的案件適用簡易程式。如果您想知道人民法院對案件使用哪種程式審理,就看法官的人數,普通程式由三位法官審理,簡易程式由一位法官審理。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一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而如果適用普通程式審理一審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民事訴訟審理時限的相關規定附後,供您查詢和學習。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訴訟離婚法院不下判決書一般都是第一次去起訴離婚,法院都不會判決離婚,因為法院會覺得雙方可能是一時的生氣,導致的情緒不穩定,所以離婚的決定也是一氣之下決定的,並沒有考慮清楚,所以一般第一次都不會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