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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如何確定被告

民事訴訟 閱讀(4.92K)
民事訴訟如何確定被告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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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問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如何確定?

誤工、喪葬。但是,在逃的同案犯不應列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可以判決由刑事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全部經濟損失。②對犯罪起因或矛盾激化負有責任或者與犯罪行為存在直接的關聯性並對損害後果負有一定過錯責任的單位和個人。?,對於沒有構成犯罪的共同致害人,也要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且共同致害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未成年被告人的監護人。未成年被告人有個人財產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5)其他對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主要涉及以下幾類主體:(1)刑事被告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及起訴書中涉及到的、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足部分由監護人予以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成年被告人的近親屬代為賠償的,不能作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實踐中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答:因保險償付金的給付不屬於附帶民事訴訟範圍。(3)已被執行死刑的罪犯的遺產繼承人。實踐中以下主體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①因其工作人員或僱員在執行職務或業務中犯罪造成物質損失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被害人在執行職務或業務中受到犯罪行為的侵害。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後,由於治療,案件審結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遺產繼承人。遺產繼承人作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以其所繼承的遺產為限承擔賠償責任答: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是在刑事訴訟中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被起訴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故不宜直接將保險公司作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撫卹等事由同所屬單位或僱主發生糾紛的,不屬於附帶民事訴訟的受案範圍,被害人所屬單位或僱主不應作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起訴的,應當由本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待在逃的同案犯歸案後再判決由其與已判決的被告人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車輛參加了強制責任險,能否直接將保險公司作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