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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

民事訴訟 閱讀(2.69W)
可否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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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軍人方怎麼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

我國《婚姻法》第33條規定了現役軍人配偶離婚請求權的限制,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本條只適用於非軍人向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的案件。雙方都是軍人的離婚案件不適用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