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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繼承公證書

公證文書 閱讀(3.28W)
房屋繼承繼承公證書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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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繼承公證書是怎樣的?你們可以幫我?

繼承人繼承的遺產應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其個人的合法財產,其中包括:死者的經濟收入、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死者的林木、牲畜和家禽;死者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的生產資料;死者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死者的其他合法財產。



??繼承有兩種形式,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根據繼承法規定,在處理繼承事務時,遺贈撫養協議優先於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又優於法定繼承。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繼承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確認繼承人的繼承權的活動。



??申辦繼承公證,繼承人首先應確定管轄的公證機構。根據規定,遺產為動產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財產所在地的公證處受理;遺產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受理;遺產不在一地的,由主要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受理。



??申辦繼承公證,當事人一般應親自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房屋繼承繼承公證書有困難的,可以委託其他繼承人或他人代為申請。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應由其他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託的其他代理人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