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律師有費用嗎?
不收費。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律師是一個律師職位,最大的特點是無償性。不管是廣義的援助律師,還是狹義的援助律師,只要是從事了法律援助服務,都不能收取律師費用。
二、法律責任
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六條: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一)為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絕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
(三)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
(四)侵佔、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財物,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違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門予以沒收;侵佔、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停止執業的處罰: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擅自終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
有前款第(二)項違法行為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違法所得的財物,可以並處所收財物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按照律師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三、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申請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區縣法律援助機構直接申請援助,詳細地址和電話請參看組織機構,也可以通過網上填報法律援助申請表申請援助。
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請表,並載明以下事項: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法律援助的事實和理由;
(3)申請人的經濟狀況;
(4)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證據材料清單;
(5)申請人保證所提交的證明及證據材料屬實的宣告。
書寫有困難的申請人,可口頭提出申請,由接待人員按上述要求記入筆錄,申請人簽字或捺指印確認。
2、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證明;
3、申請人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勞資、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
4、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證明及證據材料;
5、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與他人發生爭議事件,如果經過雙方無法協商一致解決時,就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但是有一些經濟困難的群體無力承擔律師費,這時法律援助律師就可以無償的幫助當事人辦理案件,在這個過程中,援助律師是不會收取任何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