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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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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辦完
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辦完
1、協議離婚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才能辦理完畢。
辦理協議離婚的手續如下:
(1)申請離婚登記,夫妻雙方需要帶著結婚證,有效身份證件共同親自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2)受理申請材料,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申請材料初審通過後會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如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將不予受理;
(3)等待30天離婚冷靜期;
(4)申請離婚證;
(5)登記、拿證,婚姻登記員審查材料後,對於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登記條件的,將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