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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欠債追討律師 | 債務訴訟如何申請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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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189條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它債務糾紛的;(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成都欠債追討律師:債務訴訟如何申請支付令

191條規定:“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為了使申請支付令能起到應有的效果,債權人在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準備工作:一是理順債權債務關係,提出書面債權債務文書;二是沒有債據的,要向債務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錢或有價證券數額的書面憑證;三是核實清楚債務人名稱、所在地等基本情況,以便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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