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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被抓了 | 家屬沒有收到拘留通知書是怎麼回事?沒有收到逮捕通知書是怎麼回事?一點訊息都沒有是怎麼回事?

法律常識 閱讀(2.12W)

詐騙罪被抓了,家屬沒有收到拘留通知書是怎麼回事?沒有收到逮捕通知書是怎麼回事?一點訊息都沒有是怎麼回事?

詐騙罪被抓了,家屬沒有收到拘留通知書是怎麼回事?沒有收到逮捕通知書是怎麼回事?一點訊息都沒有是怎麼回事?

根據法律的以下規定,刑事拘留和逮捕後,都應當通知其家屬,但一般是以郵寄通知書的方式通知而非電話通知,如果家屬一直未收到訊息,可能是公安機關無法通知或者雖然通知了,但家屬不知道去哪裡領取通知書。以下是法律的相關規定及筆者的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刑事訴訟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中華人民共和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根據上述兩條法律的規定,刑事拘留後,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逮捕後,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所以,只要不是無法通知的,刑事拘留和逮捕後,合起來怎麼都會通知家屬兩次,家屬一直未收到任何通知,就只會是公安機關無法通知了或者雖通知了,但通知未到家屬手裡。在實踐中,偵查機關為了使通知留痕,以保證程式的合法性,都是通過郵政專郵的方式將刑事拘留通知書或者逮捕通知書郵寄給家屬,而且一般是郵寄到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人的戶籍地,但是由於戶籍地和經常居住地經常不一致,有些的也會郵寄給戶籍地的派出所或者司法局,而這些單位可能因為通知不及時或者無法通知家屬。所以會發生雖然偵查機關郵寄了通知書,但家屬沒有收到的情況。因此,當家屬被抓,而長時間未收到任何通知,如果知道是哪個派出所抓的,可以直接帶著親屬關係證明的相關材料去該派出所詢問情況,同時也可以到當地派出所或者司法機關問問,是否有收到相關郵件。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去公安機關了解情況,從法律上來說只有律師和近親屬才可以,其他的朋友或者非近親屬都不可以,由於刑事案件的敏感性,即使去了,派出所也可能不會告訴任何情況。所以要了解情況,在未委託律師的情況下,最好由近親屬去,近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夫妻,且需要提供能證明雙方關係的證件,比如戶口本、結婚證。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幫助,若還有其他疑問,可以電話或者微信聯絡本人,聯絡方式見本人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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