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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特殊病種門診報銷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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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特殊病種門診報銷是怎樣規定的
目前的特殊病種門診報銷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最新的規定,特殊病種門診報銷增加了10個二類門診特殊病種數。門診特殊病種分為一類門診特殊病種和二類門診特殊病種,如高血壓、糖尿病等。  一類門診特殊病種包括:惡性腫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腎器官移植;  二類門診特殊病種包括:高血壓合併靶器官重度損害、糖尿病(合併感染或有心、腦、腎、眼、神經併發症之一者)、冠心病、中風後遺症、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償期)、肺結核、慢性腎功能不全、系統性紅斑狼瘡、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礙、再生障礙貧血、類風溼性關節炎、帕金森氏病及綜合症。  一類門診特殊病種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結算辦法類同個人繳費高、低檔標準住院醫療待遇。二類門診特殊病種高檔為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報銷70%,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最高補助總額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