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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上寫了不給孩子撫養費是否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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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上寫了不給孩子撫養費是否是有效的
離婚協議書上寫了不給孩子撫養費是否是有效的
離婚協議書上寫了不給孩子撫養費一般是有效的。
我國法律規定,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
但如果撫養子女的一方經濟條件發生了變化,撫養能力已不能保障原告所需,影響到原告今後的健康成長。此種情形下,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依法要求另一方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五十二條,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並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