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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雙方買房糾紛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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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雙方買房糾紛判決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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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婚後買房糾紛的判決原則


法院對於婚後買房的財產糾紛,如果夫妻雙方有約定,以約定結果為準,並鼓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就要根據產權登記情況、出資情況、貸款情況等因素來分析財產歸屬。

實踐中,即使夫妻是在婚後買房的,但由於實際的情況不同,對房產的定性也是不一樣的,其中有可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當然也有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因此,上文中說到的婚後買房一定屬於共同財產的說法,就是不完全準確的。這種情況下,還需要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才能分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