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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基金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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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基金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道路救助基金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第一搶救費用超過了交強險責任限額的,這種情況下治療是不能中斷的,當然也不能讓醫院白治療,這種費用國家來出;第
二、肇事車輛沒有買交強險的第三肇事者跑了,也找不到人。
發生以上任何一種情形都可以申請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進行先行墊付,一般來說,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的適用前提,一般是發生在道路內的事故而導致的人身傷亡,但是對於在道路之外的事故導致的人身傷亡,也可以申請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一)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依法應當由救助基金墊付受害人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及時墊付。
救助基金一般墊付受害人自接受搶救之時起72小時內的搶救費用,特殊情況下超過72小時的搶救費用由醫療機構書面說明理由。具體應當按照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