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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價格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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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價格質證
故意毀壞財物是否必須做物價鑑定


    必須鑑定,不鑑定無法確定損失金額,就難以認定是否構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但各省有標準,大多數毀壞公私財物罪數額較大的,是以5000元為標準。就是說損毀5000元以上構成犯罪,5000元以下,不構成犯罪。



    公安機關無權鑑定,必須由公安機關委託當地縣物價局所屬的價格認定中心或者其他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