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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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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資料
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該職工提交書面申請未滿30天即擅自離崗,應認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這種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須給予經濟補償。解除的形式,可以是直接向該職工發書面通知,也可以公司檔案的形式。但須注意:1、解除的理由必須明確是該職工擅自離崗,嚴重違反勞動紀律;1、必須將解除通知或解除檔案送達給該職工本人。儘量讓其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