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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 工資

工資協商合同 閱讀(3.34W)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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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合同最好按照規定的程式做.提早一個月提出.
另外,解除合同前,看一下單位是否已經為你足額購買了社保/醫保/公積金等.離開時單位還應出具一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這對到下一個單位工作是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