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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個人社保和單位社保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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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個人社保和單位社保的區別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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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個人不交五險一金的影響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是以勞動關係為紐帶的社會保險險種,屬於強制性參保險種。過去有的職工不願意參保,認為是否參保應該由自己自由選擇,甚至還有職工因為企業為其參保而鬧到相關部門來,說單位沒有告知他就為其參保了。現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我國公民和在華就業的外國人蔘加社會保險,個人應該履行的義務主要有:1、登記義務。2、參保義務。3、繳費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明確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是“應當”,用人單位是代扣代繳單位。如果職工不參保,屬於違法行為。

五險一金在工傷、生育及失業期間都能享有福利,在養老和醫保上都是有保障的,只要交夠所規定的最低年限,即能享受終身。醫療保險比較重要,中斷三個月以上即失效,小病無所謂大病可無救。所以法律365建議交滿年限。若有其他有關於成都五險一金的疑問可以諮詢法律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