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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三權分置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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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三權分置抵押
什麼是農村土地三權分置

所謂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農民擁有土地的承包權,可以自主經營種植不違反國家政策的作物。後來,隨著進城務工的農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轉讓給其他人。


受讓人不擁有承包權,而是一種經營權。這樣,就有了三種權利,即歸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歸原農戶的承包權,以及歸實際經營者的經營權。為了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願,國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並行。


實行“三權分置”後,土地可以作為要素要流動起來,集中在農村能人手裡,搞現代農業和規模經營。這樣,農業產業融合發展就有了基礎,農民收入增加就有了新的制度保證。


綜上所述,根據最新農村土地政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權可以抵押貸款,這樣有利於農村建設資金得以保障,同時,國家也在擬定宅基地有償退出等政策,這樣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以將自己閒置的宅基地轉讓來獲取一筆收入,另外,國家要求,在2018年要完成土地確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