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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繼承做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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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繼承做公證

在我們的社會生活當中,遺產糾紛一直以來都是社會的熱點問題,所以瞭解更多的以前相關方案可以使我們的社會生活更加豐富,而在遺產繼承過程當中,遺產公證是至關重要的,那麼,做繼承公證中途可以放棄嗎?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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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子不用公證嗎

是的,需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戶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證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這意味著伴隨房屋遺產繼承事項多年的“公證”環節已不再成為必需,繼承或接受遺贈房屋,申請辦理房產產權登記時,在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房產登記機關不應再強行要求辦理繼承權公證,未辦理繼承權公證不應成為房管部門拒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的理由。
《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繼承法》第二十九條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