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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承包土地可以出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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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承包土地可以出讓嗎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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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土地使用出讓怎樣進行


(一)我國土地實行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分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農民土地(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使用權必須先由國家徵購,轉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之後,由國家出讓,才能進入流通。

國家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

我國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①、居住用地70年

②、工業用地50年

③、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④、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⑤、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0年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一般有以下三種方式:

1、協議出讓

協議出讓,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作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與選定的受讓方磋商用地條件及價款,達成協議並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方式。

2、招標出讓

招標出讓,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作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土地使用者發出投標邀請,在規定的期限內,由符合條件的單位以書面形式投標,競投該宗土地的使用權,招標小組通過對標書的評判,擇優確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讓方式。

3、拍賣出讓

拍賣出讓,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託的拍賣人,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符合條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有意受讓人到場,就擬出讓地塊公開叫價競投,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讓方式。

在上文中,律師365小編帶領大家對於土地轉讓和土地出讓的概念進行了詳細的辨析,我們可以得知土地轉讓和出讓在主體、行為性質、轉移條件、程式以及交易市場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差別。在我國,農民是不能直接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必須得由國家進行徵購並轉化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之後,才能由國家進行出讓,以進入市場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