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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撫養費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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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撫養費勝訴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我如何才能使降低撫養費勝訴?

父母給付子女撫養費既要考慮子女的實際需要,還要考慮父母的實際負擔能力。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在下列條件出現時,可以和另一方協商減免撫養費,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1)、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失去經濟來源,確有困難無力支付,且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確有撫養能力的;(2)、收入明顯下降,暫時無力按原來的協議或者判決履行支付義務;(3)、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確無撫養能力的;(4)、確有困難無力支付,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你好,希望上述的回答能夠幫你解決降低撫養費勝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