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什麼時候頒佈的

法律 閱讀(1.54W)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什麼時候頒佈的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三個特徵是什麼

憲法的特徵:

1、憲法內容的根本性。憲法所規定的是一個國家帶有根本性的問題。

2、憲法效力的最高性。憲法的效力高於普通法律,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

3、憲法制定和修改程式的特殊性。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式比普通法律更為嚴格、複雜。

《憲法》第5條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第64條,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

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