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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監督行政處罰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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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監督行政處罰程式
請問下大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行政處罰程式是怎樣的?
大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行政處罰程式是這樣的,1.對市衛生局已發放衛生許可證的公 共場所單位進行跟蹤檢查;對公共場所 《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行政機關應當建單位進行日常巡迴檢查;不定期進行專 立健全監督制度,通過核查反映被許可人從事公共場所單位衛生許可證持有情項檢查;定期對各種公用物品、場所等 行政許可事項活動情況的有關材料,履行監督況,衛生管理制度,公共場所的空公共場所衛委託 行政 進行抽檢。檢查及抽檢結果報局法制與 責任”。 氣、微小氣候,水質、採光、照明,生監管 執法 檢查 衛生監督處。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一款“各噪音,顧客用工具和衛生設施和從2. 對大連市行政區域內公共場所單位 級衛生防疫機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業人員健康狀況。 進行實地抽查,製作檢查筆錄,發現問 衛生監督工作”。 題,及時處理。抽查結果報局法制與衛 生監督處。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凡有下市 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衛生防疫機構以衛 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給予警告和罰款(公民不超過50元,生 違反公共場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超過1000元)簡易委託 行政 大連市行政區域內違反《公共場所監 所衛生管理(一)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處罰;適用一般程式的經立案、調查、執法 處罰 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 督 問題的處理 而繼續營業的;(二)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合議後報局法制與衛生監督處。經局領所 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三)拒絕衛生監督的; 導批准後執行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