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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潤多怎麼合理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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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潤多怎麼合理避稅
公司利潤多怎麼合理避稅
一、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新稅法的頒佈實施將減免稅的權力收歸,避免了減免稅過多過亂的現象。同時,稅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各種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應該加強這方面優惠政策的研究,力爭經過收入調整使企業享受各種稅收優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稅,壯大企業實力。
二、定價轉移法
轉移定價法是企業避稅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經濟活動中有關聯的企業雙方為了分攤利潤或轉移利潤而在產品交換和買賣過程中,不是按照市場公平價格,而是根據企業間的共同利益而進行產品定價的方法。採用這種定價方法產品的轉讓價格可以高於或低於市場公平價格,以達到少納稅或不納稅的目的。
三、分攤費用法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攤入成本。費用分攤就是指企業在保證費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設法從賬目找到平衡,使費用攤入成本時儘可能地最大攤入,從而實現最大限度的避稅。
四、資產租賃
租賃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為條件,在契約或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資產租借給承租人使用的一種經濟行為。從承租人來說,租賃可以避免企業購買機器裝置的負擔和免遭裝置陳舊過時的風險,由於租金從稅前利潤中扣減,可衝減利潤而達到避稅。
法律依據:《稅收減免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享受核准類或備案類減免稅的,對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材料有留存備查的義務。納稅人在稅務機關後續管理中不能提供相關印證材料的,不得繼續享受稅收減免,追繳已享受的減免稅款,並依照稅收徵管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稅務機關在納稅人首次減免稅備案或者變更減免稅備案後,應及時開展後續管理工作,對納稅人減免稅政策適用的準確性進行稽核。對政策適用錯誤的告知納稅人變更備案,對不應當享受減免稅的,追繳已享受的減免稅款,並依照稅收徵管法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