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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鑑定的一般程式

法律 閱讀(1.51W)
勞動鑑定的一般程式
一般工傷鑑定程式怎樣走啊?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國家標準GB/T 16180—2006 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送達申請鑑定的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並給職工頒發《職工傷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