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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把孩子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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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把孩子帶走

離婚後,不與子女同居住的父親或母親,既有權利又有義務看望子女,子女也有與不同居住的父親或母親交流的渴望。通過探視權的行使,子女與探視的父親或母親之間能夠進行思想上的溝通和交流,使子女獲得平時單親撫養下所缺少的另一方的關愛,促進子女身心的健康發展。那麼,離婚一方私自帶走孩子違法嗎?今天,本站網小編為您提供相關介紹,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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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把孩子帶走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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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你所說的情形,離婚協議書雙方已簽下,並且已經進行公證,你又提出離婚協議公證後能反悔嗎,當然是不行的,離婚協議書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在法律上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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