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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訴訟費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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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訴訟費誰承擔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之一是有明確的被告,而提起民事訴訟時,原告是需要預先交納一定訴訟費用的,不交納訴訟費用法院不受理案件,那麼被訴方需要承擔訴訟費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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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訴訟費由誰承擔

民事糾紛的訴訟費一般由敗訴方承擔,但是當遇到其他情況,費用的承擔方是不確定的,最終還是要看法院的判決結果來決定。

例如有些情況,原告方並未完全勝訴的,會由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擔費用。還有,對於最終沒有由法院做出相應判決的民事案件,而是雙方經調解而達成協議的,要由雙方自行協商決定訴訟費用的承擔問題。而對於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由法院判決。另外,如果原告在訴訟期間選擇撤訴,則費用一般都由原告承擔。
如果原告因為自身問題導致訴訟失敗或者進行二審的,由此產生的費用,應有當事人承擔。最後,如果原告的上訴被駁回,則由原告承擔費用。

對於民事訴訟案件來說,涉及財產方面是比較多的,原告提出的訴訟要求中所希望獲得的財產多少,也決定著所要繳納費用的多少。同時,對於民事案件來說,它所出現的情況太多太多,所以訴訟費用的承擔也有很大的變數,多數情況下都不會由一方承擔所有費用,而會由法官視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