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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還款擔保期限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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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還款擔保期限怎麼計算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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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還款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對於分期付款的擔保(連帶擔保)期限如何起算,在目前的理論界有著較大的分歧,司法實踐中的觀點爭議也很大,所以對這個問題在法理上進行認真的剖析,得出統一的結論是有著很重要意義的。所謂分期履行債務合同是指債務人在一定的期限內分期等額或者不等額地履行對債權人的特定義務,這種合同往往是單務合同,債權人處於一種期待的狀態中,其權利得以實現具有較高的風險度,而擔保人則是對這種風險度以個人的財物或信用進行擔保,確保債權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對於擔保期限約定不明的擔保合同,擔保法規定,擔保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擔保期限為六個月,這一點很好理解。關鍵問題是分期履行債務其債務的履行自然是分期計算的,期到付款無可非議。那麼無約定的擔保人的擔保期限如何起算呢?有兩種觀點:一是與主債務履行一致,就是說擔保人的擔保期限與分期履行債務的時間相結合,擔保人就分期履行債務的每一筆債務單獨承擔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從每一筆債務應履行的時間開始起算,往後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