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發起人認購股份。發起人在獲得政府主管機關的批准以後,應當認購公司應發行的股份。
(2)製作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是發起人對非特定人表示募股意思並披露有關事實的書面陳述,是申請募股的必備檔案。
(3)簽訂承銷協議和代收股款協議。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同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承銷協議,並且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
(4)申請批准募股。
(5)公開募股。
(6)召開創立大會。
(7)申請設立登記。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