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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第二繼承人可以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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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第二繼承人可以繼承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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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第二順位繼承人能繼承

1、繼承開始時,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喪偶兒媳對公、婆或者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繼兄弟姐妹之間,因撫養關係而形成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關係,但是,沒有扶養關係的,不能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3、繼兄弟姐妹之間互相繼承了遺產,不影響其親兄弟姐妹之間的第二順序繼承權的發生。

4、第二順序繼承人在依法享有合法繼承權時,有下列行為之一,依法剝奪其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二順序繼承人與針對第一順序繼承人而言的,雖然這些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關係也是很親密的,但相比之下卻不如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關係親厚。尤其一點要特別注意,繼承人並不一定建立在血緣關係上,作為就有收養關係的父母子女、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其實也是可以作為繼承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