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單位能任意辭退員工嗎 | 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 閱讀(1.15W)
單位能任意辭退員工嗎,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單位能任意辭退員工嗎,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答
單位不能任意辭退員工。
單位只有在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時,才能單方辭退員工: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溫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難題不知道怎麼解決?或者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律師,請點選諮詢按鈕,可以根據你的大概情況為匹配到最合適的本地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