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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只簽了名字是否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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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只簽了名字是否具有效力
欠條只簽了名字是否具有效力
欠條只簽了名字的,只要符合下列條件的也是有效的,如果不符合下列條件則可能會無效:
一、借條是雙方自願達成的,且內容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二、訂立借條的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借條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也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