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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一般會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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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一般會說什麼

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盜竊罪一般開庭會說什麼

在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時的法庭調查階段,庭審陳述駛定要如實陳述、被告人的義務、何地,同時、立功等量刑情節。對於量刑實施方面,要如實陳述自己有無自首、盜竊了那些財物等情況如實進行陳述,一般會就犯罪事實和量刑事實進行分別調查,會要求被告人如實陳述犯罪事實,對於如實供述的,人民法院可酌定對被告人從寬處罰。對於犯罪事實方面、採取什麼手段,此時應當將在何時,如實供述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最後的陳述是庭審最後部分了,犯罪嫌疑人應該針對公訴機關(檢察院)的起訴書的內容做出承認、否定或是承認、否認部分事實,在陳述的最後,也要表明自己的態度(若承認犯罪事實則要誠心悔改;若否認則說出自己的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