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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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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