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工傷的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

法律 閱讀(1.97W)
工傷的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工傷的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傷的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者申請工傷鑑定的需要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